中山市 购房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线上如何办理?线下如何办理?


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优化提取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竭力提升政务效能,为缴存职工提供贴心便利服务。职工在本市通过住房贷款购房的,可在贷款发放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一、线上如何办理?

 

办理渠道:“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

所需资料:提取人身份证明

 

备注1:如配偶也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备注2:通过商业性贷款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二、线下如何办理?

 

办理渠道: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所需材料:

 

(一)公积金贷款:提取人身份证明

(二)商业性贷款(含组合贷款):

 

1、房产首次提取:

 

(1)提取人身份证明

(2)借款合同及贷款凭证

(3)商贷累计还款流水

 

2、房产非首次提取:

 

(1)提取人身份证明

(2)商贷累计还款流水

 

备注1:如配偶也提取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

 

备注2:通过商业性贷款购买二手房,首次提取另需提供购房发票。

 

三、办不成事怎么办?

 

职工如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对工作人员不满意,可通过中山公积金“码上反映”监督平台进行反馈并提出宝贵意见,为优化业务办理,促进公积金提质增效建言献策。

 

*业务办理详情参照办事指南



相关业务链接:

  1. 粤省事·广东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