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 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和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参保单位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职工个人以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8%,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其中,本人工资收入低于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本省平均工资)60%的,按本省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本省平均工资”300%的,按本省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单位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核定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6%,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简称统筹基金)。

 

灵活就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数额,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现行规定如下:

 

缴费基数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到300%之间选择,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社平工资公布之前,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1207元和4242元执行,缴费比例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12%记入统筹基金。具体缴费方式,可按月、季、半年或年度缴费,跨年度不可以缴费。

 

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目前山东省执行的失业保险费率为1%,其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4年底。

 

工伤保险费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统筹地区依据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根据本地区各行业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拟订本地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并根据统筹地区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住建、运输、铁路、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按工程合同总造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信息来源: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来源: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