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及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过渡期内退休的,其退休时高龄补贴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2〕20号)规定纳入老办法计算。
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一、离休人员
1.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400元;
2.70周岁以下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二、退休人员
1.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