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的发放范围及标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过渡期内退休的,其退休时高龄补贴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高龄补贴的通知》(甘人社厅发〔2012〕20号)规定纳入老办法计算。

 

高龄补贴发放标准:

 

一、离休人员

 

1.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400元;

 

2.70周岁以下的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二、退休人员

 

1.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