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政策清单(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评选)


一、政策内容

 

为推动乌兰察布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助力落实好“两件大事”和“六大工程”,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在带徒传技、技艺传承和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年度组织实施乌兰察布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活动。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和<内蒙古自治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2022-2025年)>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49号)

 

2.《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乌兰察布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乌人社办发〔2024〕12号)

 

三、政策支持

 

1.凡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享受人社部门技能培训、就业创业的有关优惠政策,对入驻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创业园(孵化基地)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3年租金等费用减免。

 

2.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完成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第三方机构验收,验收合格者,择优推荐申报自治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

 

四、评选范围

 

乌兰察布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要依托市内各企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工)院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单位,领办人须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一定影响的发明创造,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从事行业要符合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特点。

 

五、申报时间

 

本年度申报时间截至到2月29日

 

六、评选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建立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机制;

 

3.能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设立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交流、推广等;

 

4.能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培训场地、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等培训条件。

 

(二)申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具有所处行业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民族工艺、非遗传承除外);

 

2.从事技能工作5年及以上,掌握所在岗位(工种)关键技术,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具有绝技绝活,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区技术能手、全市技术能手获得者和国家、自治区、全市技能大赛获得者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者;

 

2.国家、自治区和市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以及“草原英才”、“北疆工匠”获得者、“技师、高级技师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3.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族特色产业技能带头人等“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七、申报材料

 

1.乌兰察布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乌兰察布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报告

 

3.技能大师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业绩成果(奖项、专利等)、科研成果等复印件。

 

八、办理方式

 

1.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相关资料。

 

2.向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股(科)提交材料。

 

九、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

 

乌兰察布市人社局 郝托娅 0474-8203121 8206186


来源: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