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 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服务指引


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采用“自主申报”模式参保缴费。参保缴费流程如下:

 

 

为进一步向广大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缴费服务,按照优先推荐“非接触式”线上办理的原则,特制作该社会保险费参保缴费服务指引,便于缴费人在参保缴费中参考使用。

 

01参保登记

 

办理部门:人社、医保部门

 

1.1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理部门:人社部门)

 

1.1.1 参保权限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1.1.2 参保标准

 

居民养老保险的筹集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政府补贴相结合,建立政府和个人合理分担、可持续的筹资机制。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个人年缴费额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

 

1.1.3 需要材料

 

身份证和户口簿等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1.1.4 办理方式

 

首次参保的居民可到户籍地村委会、社区村委会或镇街社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所需资料,现场申请参保登记;也可登录潍坊市人社局官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网上申请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

 

1.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部门:医保部门)

 

1.2.1 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驻潍大中专院校学生、外出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其他在本地长期居住的居民。

 

1.2.2 参保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执行两档缴费,大中专学生、儿童、学生(含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统一按低档缴费,享受高档待遇。

 

1.2.3 需要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出生证明等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1.2.4 办理方式

 

首次参保的居民需向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村委会或镇街社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参保登记;关注“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登记;全日制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可由学校携带花名册到医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潍坊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02费款缴纳

 

办理部门:税务部门

 

2.1 个人缴费

 

①微信小程序缴费。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中的“城乡居民”模块缴费。

②微信公众号缴费。通过关注“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微信办税”中的“社保费”模块缴费。

③支付宝缴费。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中的“社保缴费”模块或关注支付宝“山东省税务局”生活号进行缴费。

④二维码缴费。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APP扫描“潍坊城乡居民社保代收”相关银行二维码缴费。

⑤手机APP缴费。下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在“社保费”模块缴费。

⑥网上缴费。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在“我要办税”中的“社保费缴纳”模块缴费。

⑦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通过税务部门公告的代收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缴费。

⑧自助终端缴费。当地设立税务社保费自助缴费服务终端的,可通过该设备终端进行缴费。

⑨前台缴费。到税务前台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扫描二维码、支付现金等方式缴费。

 

2.2 集体缴费

 

①集中代收。由缴费人所在的单位或集体组织代收个人费款代缴。

②银行代收。由缴费人所在的单位或集体联系建行、农商行等工作人员利用“裕农通”或“农商宝”代收缴费。

 

03缴费证明开具

 

办理部门:税务部门

 

费款入库后,需要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具:一是通过缴费支付人的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查询开具;二是可以携带居民身份证明到税务前台开具;三是可以通过办税服务厅社保费自助终端查询打印。

 

04权益记账

 

办理部门:人社、医保部门

 

4.1 基本流程

 

缴费人通过税务征收缴费渠道将费款缴入国库后,入库信息自动回传至人社、医保部门,人社、医保部门收到税务部门回传的缴费入库信息后,在人社、医保业务系统内完成记账并确认权益享受(系统自动完成,无需人工干预)。

 

4.2 确认查询

 

缴费人一般可在完成缴费3个工作日之后,通过社保、医保部门提供的渠道查询缴费确认情况。

 

05费款退付

 

(办理部门:税务部门受理申请,人社、医保部门退费)

 

5.1 所需资料

 

5.1.1 必备资料

 

①《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城乡居民适用)》(见附件1)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退费,“退返银行账户”原则上为原缴费账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费,参保人年满18周岁的,除居民医保死亡退费外,“退返银行账户”须为本人或者指定人账户;参保人未满18周岁的,“退返银行账户”可以为监护人账户。

 

②退费人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或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记卡页(死亡除外)。

 

③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正反面,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除死亡退费外):一是缴费人为普通成人的,需要提供缴费人本人授权书;二是对未成年及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相关户口簿(出生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监护关系的资料等。

 

5.1.2 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费补充材料

 

①身份错缴。退费申请(错缴情况及原因说明、缴费人或代办人员签字)。

②非本人原因错缴。需提供第一责任单位出具签字盖章的证明。

③错缴异地。需提供户口本(含体现住址的首页、索引页)、退费申请(说明错缴异地原因、是否已办理转移、目前参保地、缴费人或村居协办员签字)。

 

5.1.3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补充资料

 

①死亡退费。参保人殡葬证或死亡证明;缴费人本人信息开立的银行账号(存折或卡),或以代办人信息开立的银行账号(存折或卡);能证明代办人与死亡人员亲属关系的档案或户口本、街道证明等相关材料;退费承诺书。

 

②其他政策性原因退费。参军须街道办事处、乡镇部门开具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明确参军时间,服刑人员提供法院判决书,明确服刑时间;就业(居民转职工)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其他职工参保缴费证明材料,需明确职工参保缴费时间;学籍转出本市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开具证明;户籍迁出本市须提供标明转出情况的户口本复印件或派出所户籍科证明;上述之外的其他政策性退费情况须提供详实的情况说明。

 

②错缴、重缴退费。个人错缴情况及原因说明、缴费人或代办人员签字;区县税务部门对错误缴费情况的核实说明;非本人原因形成的错缴,还需出具第一责任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5.2 办理方式

 

5.2.1 线上退费

 

通过扫描电子税务局二维码进入电子税务局社保费模块自主办理退费。《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城乡居民适用)》以申请人线上填写、后台生成的方式实现,其中缴费人入库记录在表上体现;其他需申请人或有关部门提报的资料以原件影像资料方式在线上提报实现。退费流转环节全程可查,处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实时发送给缴费人。

 

5.2.2 线下退费

 

通过税务前台提交退费所需资料,人社、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退付费款到缴费人提供的银行账户。表、证明类均为原件,证件类均为复印件。其中必备资料一式两份,由税务及区县人社或医保部门分别留存,其他资料交由区县人社或医保部门审核并留存。

 

06待遇享受

 

(经办部门:人社、医保部门)

 

年满60周岁、按规定参保、未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大病保险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普通门诊待遇、生育医疗待遇、异地就医待遇。

 

社保部门咨询电话及办事地址

 

 

 


附件:

  1. 潍坊市居民基本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潍坊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小程序)
  2.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潍坊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
发布:2021-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