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生育保险政策解读及热点问答(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外地生育)


问题一:产假期间缴费中断,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答:产假期间生育保险缴费中断,津贴无法全额发放,产假期间缴费几个月即发放几个月,其余津贴按要求补足欠费及滞纳金后再发放。

 

问题二:我要去办生孩子费用报销,可是单位已经不存在了怎么办?

 

答:当单位倒闭时,经单位同意,可申请生育津贴支付给个人银行账户,需提供1.单位注销证明;2.银行账户注销证明;3.单位同意支付给个人的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待收到农业银行短信息后,可凭短信,携带本人身份证,至农业银行任一网点进行一次性营养补助的提取。

 

问题三:外地生产要做异地就医备案吗?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在外地生产,无需做异地就医备案。可于产假结束后次月携带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备用),前往南京市医保中心或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前提条件是申报时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问题四:我是在校大学生,请问生孩子可以报销吗?

 

答:大学生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可享受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及生育补助。产前检查,基金支付限额为800元,住院分娩费用,参照居民生育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居民生育补助为1300元/人次。

 

问题五:2023年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出来了吗?

 

答:2023年医保和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暂按4250元执行。

 

问题六:休产假期间,工资和津贴应该怎么拿?

 

答: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发放至分娩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问题七:顺产享受多少天津贴?用了产钳享受多少天?

 

答:顺产(单胞胎)享受158天生育津贴。“产钳助产”为助娩产,可享受173天生育津贴。

 

问题八:我是外地户口,在南京工作,打算在南京生孩子,我可以享受待遇吗?

 

答:正常参加南京市生育保险,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问题九:女方没工作,可以从男方报销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女方在全国范围内未参加居民医保、灵活就业参保、农村合作医疗等任何社会性保险,可以从男方申报生育医疗费用。除出院小结复印件、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外,另需提供女方《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或女方无业无参保证明。


来源: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