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纳入报销后,医保费缴纳有什么变化?


近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襄阳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纳入报销后,医保费缴纳有什么变化?医保卡里的钱又有什么变化?


门诊统筹实施后,职工医保费缴纳统一缴费比例


以统账结合(设医保个人账户)方式参保,缴费比例统一为10%;

以单建统筹(不设医保个人账户)方式参保,缴费比例统一为8%。


用人单位及职工医保缴费不变


单位和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仍按缴费基数的10.5%(含生育保险)缴纳,其中个人缴费比例维持2%不变,每月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有调整


2022年度(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不再设定多个档次,统一为3450元。


(1)选择以统账结合(设医保个人账户)方式参保的人员,缴费比例由9%调整为10%。

以2022年度缴费标准3450元为例,原每月缴310.5(3450*9%)元,门诊统筹实施后每月缴345(3450*10%)元。


(2)选择以单建统筹(不设医保个人账户)方式参保的人员,缴费比例由6%调整为8%。

以2022年度缴费标准3450元为例,原每月缴纳207(3450*6%)元,门诊统筹实施后每月缴纳276(3450*8%)元。


退休不足年限按月补缴标准有调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满足我市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职工满30周年,女职工满25周年)规定的人员,选择一次性补缴剩余不足年限医保费用按原政策(申请办理时当年度医保最低缴费基数的8%计算应缴金额)执行不变。选择按月补缴的人员,可自主选择按统账结合(10%)或单建统筹(8%)方式继续缴纳剩余不足年限医保费用,按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个人账户按2%划入,按单建统筹缴费的,不划入个人账户。


实施门诊统筹后,个人账户划拨有所调整


在职人员统一按缴费基数2%划拨;

退休人员统一按每人每月95元定额划拨。


在职职工账户划拨比例调整


实施前以本人参保缴费基数为基准,分年龄段不同个人账户划入比例不同,45岁前按3.2%划入;45周岁以后按3.8%划入。实施后将统一调整为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划入个人账户。

例:参保者刘某某,30岁,缴费基数为3450元,门诊统筹实施前每月账户划拨110.4元(3450*3.2%),实施后每月账户划拨69(3450*2%)元。


退休人员账户划拨金额调整


正常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在门诊统筹实施后,将统一调整医保个人账户划拨标准。划入标准为每人每月95元。不再按照上年度退休金的4%比例划拨个人账户。


按月补缴人员账户划拨调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人员,选择按月补缴且按统账结合方式缴费的,其个人账户计入比例由4%调整为2%;按单建统筹方式缴费的,不划个人账户。

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人员退休后账户划拨调整

参保人员从首次参加职工医保至退休前,所有缴费记录均显示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缴费的,退休后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为避免出现退休后无法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的情况,广大参保者可自主选择在退休前转换为统账结合式并至少缴满一个月的费用,确保退休后能够正常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注意!以下6种情况会影响门诊统筹待遇正常享受


①未按月核定申报;②处于停保状态;③当前缴费存在断档;④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⑤未办医保在职转退休业务(影响待遇标准);⑥未缴纳退休一次性补缴费用。


门诊统筹待遇实行即时结算,事后不再补报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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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襄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