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归还贷款本息?


问: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归还贷款本息?

 

答: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从发放次月起逐月归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发放对应日,没有贷款发放对应日的,以当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例如:小张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在3月30日发放,对应的还款日就是每月的30日。从4月份起,小张就应该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内容,在30日前将足额的还款本息额存入还款账户,由公积金中心扣收。由于2月份没有30日,还款日也会相应提前至2月的最后一日。

 

问:约定还款日忘记存款,没扣款成功怎么办?

 

答:请借款人尽快将足额的还款资金存入约定还款账户,公积金中心第二天将发起补扣。

 

为避免出现因还款资金不足扣款失败的情况,建议借款人至少在还款日前一天将还款资金存入还款账户。

 

问: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遇上节假日,贷款如何扣收?

 

答:节假日期间,公积金中心仍会正常扣收贷款本息,请广大借款人放心还款。


来源: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