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居民医保)暂停参保登记办理流程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的市民朋友们,如果您因转学、户籍迁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原因,需要暂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通过线上线下双通道快速办理相关业务,一起来看看吧。
一、所需材料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或居住证、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公安部门签发的港澳居民定居证明或《台湾居民定居证》;
4.外国人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5.在校学生办理停保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参保花名册》(需加盖学校公章,在表格上注明停保原因);
6.人员出国(境)定居的情形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
7.参保人员死亡的情形提供: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上述材料均无法提供的,经医保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后,可提供三个以上知情人(包括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一人)签字并注明死亡时间加盖村(居)会公章的死亡证明。
二、办理方式
方式一:线下窗口办理
需要办理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停参保登记的居民,提供材料到医保服务大厅、各城区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方式二:网上办理
(一)个人网厅办理
1.进入“医保公共服务”门户首页(网址:登录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wt.ybj.gxzf.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个人登录】,输入个人账号、密码、图形验证,点击【登录】。未注册的个人需要先进行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后操作。
2.点击“进入个人网厅”。
3.依次选择“我要办”, “参保登记”,“城乡居民暂停参保登记”。在暂停参保登记页面选择停保类型、停保原因,上传材料后保存即可。
(二)微信公众号办理:微信关注“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
进入“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办事”>>>点击“我要办”>>>在“经办服务”栏中根据需要点击“城乡居民暂停参保登记”,按照提示完成操作即可。
(三)“爱南宁”APP办理
登录“爱南宁”APP›››点击“更多”›››点击“智慧医保”›››登录“医保服务平台”›››点击“我要办”>>>在“经办服务”栏中根据需要点击“城乡居民暂停参保登记”, 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电子影像完成申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表 (填写示范文本)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