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办事指南


一、事项明细

 

优惠对象: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承诺办结时限:8个工作日

 

优惠标准:按每名失业保险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通办区域: 市县通办

 

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申请条件

 

无需申报,由部门主动发起。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方可办理:

(1)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2)正在参加失业保险。

(3)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

(4)同一企业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三、办理材料

 

1、无

 

四、政策依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赣人社规〔2022〕1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府发〔2022〕1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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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切实稳住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2-06-02]
  2.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 [2022-04-25]
  3. 江西省 关于印发《应对疫情保主体促就业1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2-04-16]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