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海南省多层次医疗救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2022年12月13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医保中心、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13部门印发《海南省多层次医疗救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琼医保〔2022〕3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一)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多层次医疗救助保障机制,是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的具体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等文件,提出整合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医疗互助、慈善帮扶等资源,实施综合保障。2022年省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和省级“揭榜挂帅”第二榜单“建立多层次医疗救助示范区”,要求推动多层次医疗救助机制建设。

 

(二)健全适应自由贸易港建设医疗救助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层次医疗救助机制,实现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社会互助有效衔接。及时精准对接大病患者救助需求,促进政府医疗救助资源与社会组织救助资源、慈善救助资源和社会互助资源之间形成高效联动和良性互动。率先建立省级多层次医疗救助示范区,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支撑。

 

(三)助力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优化医保扶贫五道防线“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财政兜底保障资金”,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各类补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道防线梯次减负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救助机制,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社会救助制度衔接,实行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帮扶援助、工会互助和慈善救助等多元化救助,发挥制度合力,全方位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精准保障,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负担。近年来反映较为突出的主要是困难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特别是重大疾病患者负担较重时有反映,特别是政策范围外的医疗费用负担。面对这些问题,现有的医疗救助制度无论从政策供给还是资金保障上,都存在托底功能不足的问题。建立多层次医疗救助机制,有利于统筹救助资源,有利于缓解收入农村低收入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众的现实困难,防范因社会救助制度不健全引发的悬崖效应。通过筑牢医疗保障托底防线,减轻低收入人群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确保共同富裕道路上低收入人群“不掉队”。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建立省级多层次医疗救助示范区,形成一个平台、两个池子、三个机制。一个平台:建立医疗救助信息对接和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沟通协作的平台。两个池子:政策池子,整合各成员单位涉及大病患者的救助互助政策;资金池子,建立医疗救助资金池,各项资金依据各单位职责按规定使用,互通救助对象资金使用情况。三个机制:多渠道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大病患者医疗救助数据共享机制、参与医疗救助的各类资金使用信息互通机制。

 

(一)打造“一个平台”。打造“1+9+N”多层次医疗救助机制,推进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大系统”,并将整合后的“大系统”接入“海易办”“海政通”平台。整合 1个平台,省医疗救助平台将业务专网整合至全省电子政务外网,由省医疗保障局统筹推动相关救助业务系统整合和基于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服务门户实现数据共享。打通9个业务专网,将疾病应急救助、临时救助、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会职工医疗互助、女职工安康互助、城市困难职工医疗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困难妇女儿童救助、残疾人医疗补助等业务管理部门专网梳理完善数据共享。开通N个系统,开通“红十字医疗救助筹款绿色通道”、开通“慈善医疗救助筹款绿色通道”等等。

 

(二)整合“两个池子”。一要整合“政策池子”。汇总各成员单位医疗救助相关政策,优化惠民便民政策措施,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实现多元化救助资金无缝对接,最大限度惠及困难群众。简化困难群众身份认定程序,经本省相关部门认定的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救助对象、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以及纳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按规定给予医疗救助、应急救助、临时救助、工会互助和慈善救助等。二要整合“资金池子”。建立医疗救助资金池,救助资金按职责分工各自管理,信息互通。救助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通过数据共享及时对接省医疗救助平台救助资金到账情况,及时掌握救助对象获得救助全过程,有效避免重复过度救助。

 

(三)建立“三个机制”。一要建立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机制。建立由省医疗保障局牵头,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残联、省卫健委、省医保中心、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进展。二要建立大病患者医疗救助数据共享机制。加强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各成员单位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和省医疗救助平台对接,畅通救助申请渠道,便于大病患者提供需求信息,精准匹配医疗救助相关信息,通过平台解决救助供需信息对接不畅、救助资源分配不均、救助渠道衔接不顺等问题。三要建立参与医疗救助的各类资金使用信息互通机制。每季度向各相关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强化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每一份钱都用到大病患者需要的地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救助沟通协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指定联系处室、联系人,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整体作战效能。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好任务分工,并指导市县相应部门及单位推进相关医疗救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动员、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补充救助作用。

 

(二)强化信息保障。多层次医疗救助机制关键在于信息资源整合,推进多个部门相关医疗救助信息整合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省医疗救助平台。各成员单位要打通数据壁垒,确保本单位相关数据与省医疗救助平台实时对接更新。各成员单位要做好系统及相关接口建设工作,确保系统建设及时落地见效。

 

(三)严格资金运行监管。各成员单位各自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实行单独审核,严格资金管理,确保精救助、高效服务。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各自管理救助资金,互通救助资金给付信息,确保推送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通过救助资金信息互联互通,分对象类别设定差别化救助,既防止重复过度,也避免不足。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政策宣传,正确引导舆论,不要吊高胃口,传导合理的政策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返贫致贫舆情个案的协同处置,解决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医疗机构服务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商保返贫险调查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和帮助大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需求,让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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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