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统账结合、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


中山市《关于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规定:

 

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提高:

 

《省待遇清单》规定,现行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低于5%的统筹地区,于2022年底前提高至5%。

 

考虑到疫情当前,企业运营困难,我市决定推迟执行时间,将于2023年7月份起,按省规定调整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即统账结合、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用人单位费率从现行4.0%、2.3%分别调整为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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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