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保: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买药报销比例标准、年度支付限额


《遵义市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规定:

 

无靶器官损伤的高血压和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买“两病”直接治疗作用的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一)年度起付标准。不设年度起付标准。

 

(二)支付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设置支付比例。其中,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综合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站、诊所、村卫生室等)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三)病种年度支付限额。高血压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800元,糖尿病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为1200元。同时认定了高血压、糖尿病的,支付限额合并计算。年度限额限当年使用,不结转累加。

 

职工医保“两病”办理流程参照遵义市城乡居民医保“两病”办理流程执行;“两病”用药目录执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用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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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