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报销标准(门诊统筹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依据《绵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规定:

 

(一)起付线

 

按自然年度设1次起付线,在职职工起付线200元,退休人员起付线150元。

 

(二)支付比例

 

参保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年度支付限额

 

在职职工医药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2000元,退休人员2500元。

 

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保关系在职转退休的,从享受医保退休待遇起,为其调整普通门诊统筹保障待遇。

 

随着统筹基金收入的增加和可支撑能力的增强,可逐步提高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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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绵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