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就业困难人员指那几类人?
问:《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就业困难人员指那几类人?
答: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低收入家庭劳动力;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3.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5.完全失地农民;
6.随军家属;
7.省委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相关政策:《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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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