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350元,门诊待遇、住院报销比例提高、门特病种…
汕尾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50元,比上年度增加30元,其实政府补助更多,今年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将有力增强我市医疗保障能力,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在保障和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我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落实和调整医保待遇保障政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倾力打造惠民医保。
1.普通门诊待遇提高
2022年7月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从原来年度限额100元提高到20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从原来的50%提高至6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原来的30%提高至50%。
2.门特病种范围扩大
我市门特病种范围扩大至包括高血压糖尿病等53种,报销比例从原来的40%提高至60%,年度限额平均提高1000元,不设起付线。
3.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从2021年起,我市提高居民医保参保人本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10%,居民医保年度报销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65.4万,切实减轻了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
4.提高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为1万元,最低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60%。同时,对特殊人群实行倾斜政策,其中:特困供养、孤儿起付线降低为0.2万元,其他特殊困难人员降低为0.3万元,且不设封顶线。
5.实施医疗救助“二次救助”
将合规医疗费用以外的自费费用纳入“二次救助”范围,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提高到10万元;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救助比例100%,真正实现“零支付”。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参保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包括普通门诊、慢性病特殊门诊、住院报销)、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三重制度保障”,一年一次参保缴费,全年医疗保障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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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