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产假多少天?男方护理假/陪产假、育儿假按规定能休多少天?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山东省产假、护理假等假期由2部分组成:

 

1、国家法定产假;

2、山东省另外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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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家法定产假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国):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山东省另外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

 

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修正)规定:

 

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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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