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办事指南(正式开通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服务)


2022年7月1日起,太原市为基本医保参保人员正式开通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服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备案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申请、即时生效。太原参保群众备案成功后,跨省异地就医时就可医保直接结算,这是太原市医保在全面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基础上,为参保群众推出的又一项异地就医便民举措。具体办理有关事项如下:


适用人群


所有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


备案人员类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省外常住6个月以上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转外就医人员(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满足病情救治需要转到省外住院治疗的人员)、急诊住院人员(在省外突发急、危、重症住院治疗的人员)、非急未转人员(不属于急、危、重症也未办理转外就医的省外住院人员)。


(注:转外就医人员须到太原市有转诊资格的三甲医院办理转诊后并在医院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办理渠道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山西医保服务·医保查询(微信版)


渠道1、2、3、4可为自己和他人备案(具体办理参照相应操作指南) 城乡居民线下备案所需材料: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社会保障卡;18周岁以下人员,需提供居住地学籍证明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社会保障卡。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相关窗口办理备案。


待遇享受


成功办理自助备案且处于正常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可进行医保直接结算,无需垫付资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时报销比例与参保地相同。备案期内回参保地即太原市就医时,在职职工报销比例降低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降低2%,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降低5%。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职工医保转外就医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分别为77%和89%,急诊住院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均为70%,非急未转人员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同为50%;居民医保转外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为55%,急诊住院人员报销比例为50%,非急未转人员报销比例为35%。


注意事项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6个月内不能变更或撤销。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90天,有效期内 备案信息只能使用一次。


3、办理自助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地级市;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就医的,备案到省级即可。


4、办理自助备案后,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异地结算;首次在异地使用社会保障卡前,需对社会保障卡进行环境检测(升级)。


5、办理自助备案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药五种门诊慢特病可在异地直接结算。其他门诊慢特病和特殊药品需在备案地自费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


6、对参保人故意填报虚假信息自助开通备案的,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将接受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以及“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的处罚。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太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