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报销标准(门诊统筹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依据《云浮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规定:
普通门诊统筹通过统筹基金保障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在职职工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退休人员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10个百分点。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实行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不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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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浮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