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报销标准(门诊统筹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


依据《怀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规定:

 

1.参保人在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卫生机构200元、三级医疗卫生机构300元。

 

2.参保人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选定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支付比例为70%,选定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为60%。

 

3.参保人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金额累计不超过300元,在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

  1. 关于《怀化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2-09-19]

来源:怀化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