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标准480元、手机微信缴费入口
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
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城乡居民
普通城乡居民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480元/人。个人已经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进入待遇享受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后不予退费(重复缴费、缴费标准选择错误的除外)。
2.学生儿童
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仍为260元/人,其享受待遇和普通城乡居民一致。
在本市范围内首次参保的新入学在校学生,在取得学籍并按期足额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自2022年9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在外地已经参保且在待遇期内,不得重复享受待遇)。
线上缴费方式:
通过微信江苏税务社保缴纳等线上渠道办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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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