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 调整核定2022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下限、平均工资)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保局等五部门共同公布了我省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386.91元,以此核定2022年全市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9160元,下限为3832元。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为确保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费,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全市各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仍按照“先申报、预核定、再调差”原则,统一补调补收(退)2022年度单位、职工和个人各项社会保险费。

 

同一缴费年度内,缴费职工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申报缴费的本人工资低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0%的,按60%核定;职工申报缴费的本人工资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300%的,按本人工资核定;职工申报缴费的本人工资高于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例如:

 

01、甲同志,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高于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月,则该同志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为4000元/月,不受缴费基数下限的影响。

 

02、乙同志,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3700元,低于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标准3832元/月,则该同志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下限保底,为3832元/月。

 

03、丙同志,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为20000元,高于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上限19160元/月,则该同志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按照缴费基数上限限高,为19160元/月。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费率(20%),即2022年1—12月份每月可缴纳766.4元至3832元。缴费人可在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缴费渠道自行选择基数缴费。对于2021年度已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但有困难未及时缴纳的,可在2022年底前缴纳;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来源: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