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怎么办?


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自愿选择延长缴费。两种延长缴费情况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参保缴费的人员,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及以后


对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参保缴费的人员,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不能一次性缴费),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如果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本人不愿延长缴费,可按规定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领取待遇。


本人不愿延长缴费,也不愿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来源:重庆市社会保险局·重庆社保局
发布: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