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医保:完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相关政策,取消“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审核事项…


为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积极生育支持的措施,我局第一时间跟进省政策,出台文件对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政策进行了调整。自2021年6月26日起,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时,取消“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审核事项。各县(市、区)同步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符合规定的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发放(补发)工作。


来源: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