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职工产假天数有变化!女职工除享受产假98天外,生育奖励产假由60天调整到90天…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日前,省长叶建春签署第25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令,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7件和修改5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对《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那此次修改都有何亮点呢?跟着人社君来了解一下吧


假期天数有变化:


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产假九十八天外,生育奖励产假由六十天调整到九十天。


列支渠道有变化:


对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生育、流产、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改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文字表述有变化:


将节育、绝育和复通手术统一表述为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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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