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操作指南


一、认证对象


在我市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或养老生活补助的代发人员。


二、认证时间


认证周期采用递延计算方式,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截止时间为开始时间后365天(12个月)。一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一次,也可以多次认证。每次认证后,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自动更新,截止时间自动向后递延。


三、认证方式


信息比对“静默认证”、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社会化服务现场认证。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的人员聚集,建议您通过江西人社APP、支付宝“赣服通”、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自助认证;如果您不会使用手机、电脑或无智能手机,可通过子女或亲朋好友的手机或电脑帮助认证。


(一)手机APP认证


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个人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认证方式:


1、"江西人社"APP认证


2、“赣服通”认证


(二)网络认证


通过电脑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办理: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线上待遇资格认证,从“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中找到“代他人认证”按钮,输入被认证人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即可按操作提示,刷脸完成认证。


(三)现场认证


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全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人工认证。高龄、孤寡、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申请预约上门服务。


(四)其他情况


长期定居国(境)外享受待遇人员认证


①下载“中国领事”APP,点击进入:养老金资格(海外居住人员审核)→注册新账号→按提示完成注册→重新登录按提示完成认证。


②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人员可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国外使领馆领取《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或《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填写表格审核盖章后按现场认证方式对应待遇领取所在地经办机构地址邮寄。


四、逾期未认证的处理


为保证社保基金安全,我中心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即12个月),未进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暂停发放其社保待遇,直至重新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其暂停发放期间的社保待遇。


五、为防范网络和电信诈骗,请社会保险待遇享受人员不要点击不明网站以及在不明网站或接打不明电话过程中泄露个人信息、金融账号等参保信息,更不能按其提示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


抚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1. 国外(境外)异地认证表格.xls


相关业务链接:

  1. 江西省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微信版)
  2. 江西人社APP下载·社保客户端
  3.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2022-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