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失业保险有哪些待遇,如何享受?失业保险金享受条件、待遇标准、领取期限…


失业保险有哪些待遇,如何享受?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农民合同制工人解除合同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5)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费;


(6)国家、省规定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失业保险金享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如何确定?


《关于实行新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计算办法的通知》:失业人员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


由用人单位在网报系统上申报审批失业保险待遇或失业人员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哈尔滨社保通小程序自行申报即可。


出现何种情况要暂停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人员拿到申领失业待遇通知单后到哪里办理申领手续?


按照申领失业待遇通知单中告知的任意方法办理均可。


在领失业金期间,如何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在领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需本人办理。。


什么情况下能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仍未重新就业的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两年的,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原标准的80%,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到法定退休年龄。


到哪里办理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手续?


在存档部门(档案存放地)申请。


什么情况下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的,可凭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相关政策的咨询电话?


12333,0451-84871983


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服务对象?


领取失业金期间因就业、退休、死亡信息未及时申报造成多发,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失业保险金退款的办理地点?


市民大厦C区1373办公室。


失业保险金退款的办理时限?


每月1-25日。


失业保险金延长享受的办理时限?


每月1-20日(社保通申报时限为每月1-17日15点)。


失业保险金的最高及最低标准?


哈尔滨市区标准为1512元/月,哈尔滨市双城区及其他县(市)失业金为1143元/月。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办理地点?


个市民大厦及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所需的材料?


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办理流程?


窗口持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申报;哈尔滨智慧人社APP上传营业执照、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申报。


办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的材料?


死亡证明、申领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办理流程?


申领人持死亡证明、申领人与死者关系证明窗口申报;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申报。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待遇如何报销?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代缴职工医疗保险,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待遇,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


失业人员如何“线下“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


带身份证到各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符合哪些条件的人可以享受失业补助金?


按照《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精神,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保障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在此规定情形之外的,不符合领取失业失业保险金。


失业补助金享受标准和享受月数各是多少?


未领取养老金人员,失业补助金享受月数为6个月。参保缴费满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812元/月;对参保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400元/月;对参保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月;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


失业补助金停发情形有哪些?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


失业金每月25-31日发放至失业人员个人账户。


领取失业金时找到新单位了,失业金怎么处理?


可持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失业金暂停。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若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相关业务链接:

  1. 哈尔滨社保通·在线办事(小程序)
  2.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2-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