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政策解读《流动人员(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政策》


2022年8月21日蚌埠广播电视台FM1079《12333阳光热线》第28期,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代理科吴金鑫解读《流动人员(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政策》。


《流动人员(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政策》解读交流提纲


上线主题:流动人员(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政策


上线人员: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代理科 吴金鑫


主持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有哪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主要有哪些作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高校毕业生报到的流程有哪些......带着这些列问题,今天我们请来了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的劳动人事代理科科员吴金鑫,请他来为我们一一解答。


一、首先,什么是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吴金鑫: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二、主持人: 那么,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作用主要有哪些?


吴金鑫:1.招聘和录用。可以为用人单位提供应聘人员的学历、经历、奖惩等各类背景信息,辅助企业做好员工的招聘录用。


2.选拔和使用。帮助用人单位了解员工在教育培训、工作经历、业绩考核、职称评定、奖惩等方面的信息。


3.政审和考察。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提供存档人员录用(聘用)考察、因公出国(境)政审,为部队提供存档人参军政审,为党组织提供入党政审等。


4.协助办理退休。通过查阅人事档案来核实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


5.出具相关证明。发挥人事档案材料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依据记载为存档人员出具相关证明(存档证明、现实表现证明、人才流动介绍信等)。


三、主持人: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作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部门,提供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吴金鑫: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


主要有: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存档证明、现实表现证明、人才流动介绍信等);提供入党、参军、录用、考研、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专业技术职称(初级)申报等。


四、主持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应该存放在哪里?


吴金鑫:根据人社部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其他单位未经授权不得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地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特别强调的是,根据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五、主持人:即将大学毕业,毕业后的人事档案该由谁来保管?


吴金鑫:毕业后,如果就业的单位是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由就业单位或其上级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保管;如果就业的单位是非公有制企业或社会组织,由就业单位所在地或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毕业后未就业的(包括出国留学继续深造的),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生源地)公共就业或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


六、主持人:离校高校毕业生如何关注、落实好自己的学籍档案?


吴金鑫:毕业生学籍档案是毕业生学习经历、思想表现、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等情况的重要材料。毕业生档案是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的重要凭证,是享受就业服务、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人事档案的基础性材料。


毕业生要高度重视学籍档案,把自己的档案落实好、安排好。


七、主持人: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吴金鑫:高校毕业生就业单位不能管理人事档案的,毕业生需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毕业生需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同意保管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字盖章。毕业生将盖章后的《就业协议书》交回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办理派遣手续。毕业后,由学校将毕业生学籍档案转至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毕业生需按要求,及时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


八、主持人:自考、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何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吴金鑫:对自考、成人教育等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代管档案的,要求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信息结果,有其他学历、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要将所有档案材料一同转入,防止重复建档。


九、主持人:留学人员如何向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档案保管?


吴金鑫:需提供高中学籍等国内学籍材料、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成绩单原件、国外毕业证书复印件、已参加工作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等工作材料。


十、主持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申请转出需要哪些材料?


吴金鑫:根据皖人社秘〔2014〕53号文件规定,申请时须提供转档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及档案接收单位的调档函或其他接收证明材料。单位委托代管人事档案的,申请转档人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十一、主持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是否接收个人自带档?


吴金鑫:根据人社部发〔2014〕90号、皖人社秘〔2014〕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个人自带档案(我们也不会收个人自带档案)。高校毕业生档案也可由学校通过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


十二、主持人:哪些单位可以查阅档案,如何办理?


吴金鑫:1.公安部门、安全部门、检察部门以及公证处等单位因工作需要可查阅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2.设有党委(含独立总支)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经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同意可查阅存档人员人事档案。查阅人须为两名中共党员,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证件查阅。


十三、主持人:哪些材料应及时归档,如何办理?


吴金鑫:1.国内学历学位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材料、职称材料等。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2.党员材料。正式党员材料(预备党员材料应在转正后归档)应由党组织直接通过机要方式转递,或密封后(党委、总支加盖骑缝章)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办理。


3.工作材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形成材料,应由材料形成单位通过机要方式或派专人转递。非国有企业等单位形成材料一般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或单位经办人携带介绍信、经办人有效证件办理。


4.其他符合《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归档范围及要求的材料。


十四、主持人:档案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期间,如何办理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吴金鑫: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对口或相近,从事本专业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工作单位考核合格,按管理权限可直接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主管部门认定审批;县(区)属及以下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审批。


十五、主持人: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户籍迁移落户手续?


吴金鑫:入学时将户口迁至高校的毕业生,毕业后需将户口迁出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好落户手续。工作单位能落户的,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工作单位不能落户的,可向档案保管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所在地派出所落户;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无法落户的,毕业生需将户口转至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取消收取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


十六、主持人: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吴金鑫: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乡镇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十七、主持人:我们都知道,蚌埠市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地址在蚌埠市人力资源产业园的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网上可以办理这些业务么?


吴金鑫:可以,我们中心在于2017年6月就开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系统,办事人员可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点击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选择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可申请办理档案转入、档案转出、出具相关证明、提供档案材料、网上报到业务。目前上述业务已实现全程网办。


十八、主持人:每年6-7月是高校毕业生毕业季,高校毕业生如何报到,有哪些流程,哪种流程最简便,请给我们介绍下可以么?


吴金鑫:高校毕业生报到有两个流程,一是网上报到,一个是现场报到。


网上报到流程:登录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点击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报到确认申请模块,按照提示进行操作(需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和报到证原件照片);审核通过后可通过网上报到确认结果查询模块打印报到确认证明。档案到我中心后将免费保管,无需再到中心办理存档业务;如档案未到我中心的,请联系学校,咨询档案邮寄情况。


现场报到流程:应届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到蚌埠市人力资源大市场(蚌埠市解放路590号人力资源产业园1号楼)一站式服务中心职业指导科(5-8号窗口)办理报到手续。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关于促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皖教学〔2022〕3号)文件最新规定: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如果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还有不清楚的问题,下线后可以拨打我们的服务电话3066123或者3126717。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