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白银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白银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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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9〕95号)要求,做好我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合并实施两项保险,增强基金共济能力,优化保险管理资源,提升综合管理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

 

二、工作目标

 

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实现两项保险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的工作目标,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两项保险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参保登记。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前,同时参加两项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合并实施后直接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同时参加两项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合并实施后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增加未参保险种。合并实施后,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新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不再单独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

 

(二)统一基金征缴。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合并实施后,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5%,其中单位缴费6.5%(含生育保险缴费比例0.5%),职工个人缴费2%。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仍按原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8%缴费。

 

(三)统一基金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保险待遇支出项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合并实施后,对2019年11月30日之前的生育保险基金进行清算核实,结余部分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四)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保部门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五)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优化经办规程,简化办事程序。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暂时保留,待升级改造完成后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强化信息统计,定期分析基金运行的数据指标变化情况,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待遇享受人员、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六)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按照《白银市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市政办发〔2016〕165号)规定执行,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生育待遇支出项目中支付。因分娩住院期间引起并发症、合并症的疾病医疗费,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进行结算。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七)确保制度可持续。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加强形势研判,将当前和今后人口形势对生育保险支出的影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保障基本权益做起,合理引导预期;跟踪分析合并实施后基金运行情况和支出结构,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防范风险转嫁,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政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序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相关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差异、基金支付能力、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不降低、基金收支平衡,保证平稳过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准确解读相关政策,大力宣传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重要意义,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影响参保人员享受相关待遇,且有利于提高基金共济能力、减轻用人单位事务性负担、提高管理效率,为推动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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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银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19-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