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2016年)
济人社发〔2016〕8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局:
根据鲁人社发[2016]1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100元。
请各县(市)区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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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6-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