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 关于申报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优惠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收“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企业,可申报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人)(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厦门市i就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hrss.xm.gov.cn/ijy)的“就业创业和技能培训>惠企政策>市级优惠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模块进行申报,首批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1月31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3月31日,后续不再受理(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2 )。

 

三、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按企业税收缴交关系致电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附件1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优惠政策的通知 .doc

附件2: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企业操作手册.docx

附件3:市(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doc

 

厦门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4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优惠政策的通知 .doc
  2. 附件2: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企业操作手册.docx
  3. 附件3:市(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电话.doc


相关业务链接:

  1. 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


相关文章:

  1. 厦门市 关于落实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3-12-27]

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