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 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2〕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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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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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