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关于医保新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就医结算服务的温馨提示


广大参保群众、定点医药机构:

 

按照全国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安徽省正在加快推进国家(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在各地切换上线应用。由于新平台上线是技术性强、关联环节多的一项复杂系统工程,且全国各地停机切换的时间不一致,难免会给广大参保患者和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结算服务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现温馨提示如下:

 

一、 关于新平台上线时间

 

目前淮北、黄山、滁州、六安、池州、亳州、宿州、安庆、芜湖、省直等10个统筹区新平台已上线。11月底至12月中上旬期间,合肥、蚌埠、淮南、马鞍山、宣城、铜陵、阜阳等7个市级统筹区将会陆续进行停机切换上线新平台,届时各市医保部门将提前发布停机切换公告(具体要求请以各市医保部门公告为准)。

 

与此同时,全国其他省(市、区)也进入新平台集中切换期和上线磨合期,请广大参保群众及时登录当地医保部门的门户网、医保APP等,及时关注当地发布的停机切换公告。

 

二、关于“就诊凭证”

 

在办理入院、医保登记、药店购药等过程中,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落实HIS端的刷卡身份校验服务,参保群众凭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办理相关医保业务。其中:职工医保参保群众在我省就医时须持本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费用结算等医保服务,参保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关于医保报销

 

在参保地医保老平台停机前,建议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群众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最大限度减少“在途业务”给医保结算带来困扰。

 

新平台上线后,请尽可能按当地医保部门规定实行业务错峰办理。

 

新平台上线磨合期间,如遇医保结算不方便,或者在结算过程中系统报错,或者出现医保结算不准确等情况,请耐心等待相关方面协调处理;如遇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技术性困扰,可先行全额自费结算后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手工报销,详情请电话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四、关于定点医药机构

 

请广大定点医药机构严格按照当地医保部门各项要求,严格落实新平台上线的相关规定,密切关注各地医保部门的停机公告,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反馈相关问题,认真做好新平台上线磨合期间的参保群众就诊服务,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看病就医不受影响、医保结算待遇不受影响。严禁借机推诿参保群众、或变相加重参保群众自付费用负担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关于异地就医

 

(一)关于异地备案。各参保地为减少新老平台切换期间的在途异地业务,可能会在停机前10天左右暂停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等业务,参保群众在异地就医将无法实现直接结算。待新平台上线后,如需进行医保直接结算,可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按规定进行备案补录。

 

(二)关于异地停机安排查询。可通过参保地医保部门网站、微信号,或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热门服务“异地就医”模块,或登录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及时了解参保地和就医地系统停机安排。

 

(三)关于自助查询异地就医服务。进入异地就医备案记录查询模块,查询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是否还在有效期;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查询模块(或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fuwu.nhsa.gov.cn),查询就诊医疗机构是否可以提供住院或门诊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四)关于异地服务咨询电话渠道。省内各市医保部门的异地就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中遇到其他问题,可通过热门服务中的“异地就医”模块,查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进一步寻求帮助。

 

我们对新平台上线磨合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深表歉意!年底前,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将在我省全面上线。我们会持续优化服务,提升新平台服务性能,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统一、高效、兼容、安全的医保服务!

 

附:安徽省各医保统筹地区咨询电话

 

安徽省省直医保:0551-62652793

安徽省异地就医:0551-62915693,62242950

合肥市:0551-63536000

芜湖市:0553-3991307

蚌埠市:0552-2059648

淮南市:0554-6881386

马鞍山市:0555-2354016

淮北市:0561-3880712

铜陵市:0562-5889780

安庆市:0556-5897115

黄山市:0559-2310062

阜阳市:0558-2208816

宿州市:0557-3066905

滁州市:0550-3218121

六安市:0564-3376076

宣城市:0563-2831559

池州市:0566-3219261

亳州市:0558-5025539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 24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来源: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