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 购买商品房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人范围
购房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
提取申请资料
提供签订日期5年内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一类银行卡( 配偶需提供结婚证,直系亲属需提供关系证明)。
提取金额
可提取个人账户余额百位以上整数部分,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提取申请时限及次数
每年不可与其他住房消费类事项重复提取,两次购房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
※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职工(不含直系亲属所在地)购房一年以上可提取。
办理途径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APP、i安康、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经办中心官网网上大厅、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服务窗口。
来源: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