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放弃治疗后劳动者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劳动者的家属在其受伤后放弃治疗,且劳动者在48小时内死亡,还能被认定为工伤吗?近日,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工伤认定纠纷案。

 

案情回顾

 

2021年3月,李某入职某公司。2021年5月14日晚,李某因脑出血在工作岗位昏迷,送至医院抢救。送到医院时,李某无自主呼吸,医生向其家属详细交代了李某的病情,以及后续治疗的预计结果。其家属表示拒绝进入ICU治疗,并在《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上签字。李某于5月15日晚呼吸、心跳停止,宣布死亡。李某死亡后,其妻子张某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予以认定为工伤。但李某生前所在的公司认为李某死亡系因家属主动放弃治疗,对工伤认定不服,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过程

 

原告公司认为,家属在《拒绝或放弃医学治疗告知书》上签字,可以证明正是因为家属放弃救治才导致死亡的,如果不放弃救治李某还有生还的可能和抢救的价值,因此,李某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死亡是否归因于家属的放弃治疗,关键在于李某在入院后有无救治意义。病人是否有抢救的意义及如何抢救是由医院进行专业的考量,医院经过诊断表示无救治意义的情况下,家属才可以作出放弃救治决定,也只有在此种情形下,家属的放弃治疗可以认定属“经抢救无效”,不影响认定视同工伤。

 

审判结果

 

法院依法判定人社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并无不当之处,予以维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全部职工或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本案原告公司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故该案的工亡赔偿金等费用全部由原告公司承担。


发布:2023-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