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1)参保登记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2.省集中系统上线过渡期内(2021年4月至全部市州迁入进省集中系统),未迁入省级集中系统的核算区所属参保人员在省内多地有参保关系,待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判定待遇领取地为省内本地的,可以申请转入。

 

二、申请材料

 

01、申请材料清单

 

1.本人办理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

 

①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参保缴费凭证(必要)

 

②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回执(原件,1份,必要);

 

政务网上申请时提交上传: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必要),保存信息提交即可。

 

2.他人代办

 

另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1份)(必要)

 

02、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或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三、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

 

1.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

http://zwfw.hubei.gov.cn/

 

2.城市选择“襄阳市”;部门选择“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部门事项”—“业务办理项”中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点击“在线办理”,进入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4.在首页“服务菜单”中点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点击进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填写申报人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上传申请资料后,等待审核,业务办结。

 

窗口办理

 

详细办事地点可进入“襄阳人社政务服务导航”小程序,就近搜索导航

 

四、常见问题

 

问:转移业务办理流程及时限?

 

参保人通过国家社保服务平台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网上申请时,可登录国家社保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或通过“12333”app或者支付宝app中的“市民中心”小程序在线办理。对于符合转入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办结有关手续。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