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呢?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85号)精神,自2020年7月1日起,参保人员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无需回原参保地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只需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或“掌上12333”手机APP,即可提出网上转移申请,后续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对接,办结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发起转移接续申请时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在原参保地必须已是停保状态;二是在转入地必须已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还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手机APP,及时跟踪办理进度和查询办理结果。



相关业务链接:

  1.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2.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3. 国家人社部·掌上12333APP下载

发布:2023-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