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 居民医保2023年7月1日以后缴费预计每人要多交640元,有哪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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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咱们就一起来看看未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在待遇享受时间以及缴费金额上会有哪些差别吧~

 

01、缴费金额的差别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方式为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其中,财政补助部分是按截至2023年6月30日缴费人数行补助,超过6月30日缴费,需要由个人承担财政补助部分。

 

 

各部门认定的城乡居民的困难、特殊人群(包括农村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父母及其子女、计生特殊家庭、城镇重度残疾人、农村重度残疾人、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保边缘对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参保所需个人缴费的部分,由各级政府按规定给予个人缴费全额或者定额资助。

 

02、医保待遇享受时间的差别

 

根据有关规定,2023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期原定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最大程度满足参保群众需求,切实保障受疫情等因素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贵港、钦州、玉林、来宾、河池、百色、贺州、崇左14个地市及时发布通知,延长本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至2023年2月28日。因此,连续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缴费、逾期参保、中断缴费等情况,2023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待遇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案例一:李先生在2022年10月缴纳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23年2月生病住院了,出院时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了医保基金支付待遇。

 

案例二:张女士缴纳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但是2023年3月住院时发现自己没有缴纳2023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政策规定,张女士如果在2023年3月足额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也只能报销2023年4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所以,张女士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只能由自己自费负担。

 

同样是足额缴纳了城乡居民医保费,之所以会有缴费时间不一样享受待遇时间不一样的差别,是因为医疗保险是权利与义务相对的一种保障性制度,只有参保人履行“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义务,才能够享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权利。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只需按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出生3个月内缴纳出生当年参保缴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3个月内在出生次年参保缴费的,享受缴费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同时补缴出生当年的保费的,可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3个月后参保缴费的,按普通居民标准缴费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广西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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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