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员工缴社会保险,直接把钱给员工,这样做对不对?有什么风险?


这种做法不仅不对,还违法。《社会保险法》规定: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如果单位不给您缴社会保险,您的社会保险权益就得不到保障。单位缴费有养老、失业和工伤三项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只有养老保险,少了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如果单位把缴纳社会保险的钱直接打给您,您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各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社会保险是不报销的,还有工伤鉴定费、医疗补助费(您如果离开单位,工伤保险基金给您发的一次性医疗补助费用)您都没办法享受;如果被单位辞退、离职,因为没缴失业保险,也就不能领失业金,失业期间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也就得不到保障。

 

这种做法对单位也是一种损失。首先,单位给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是直接作为企业成本税前列支的,如果单位把缴纳社会保险的钱直接打给员工本人,员工不但没有享受到各项社会保险权益,而且自己还要对这部分钱缴税。其次,员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单位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补费时单位还要额外缴利息和滞纳金,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滞纳金是按日加收的,金额非常高。最后,如果单位不缴工伤保险,员工工伤产生的相关费用都要由单位承担。

 

例:李某因工作原因死亡,按照2023年的标准,单位要给员工家属最少补偿丧葬费和工亡补助金98.5万元;按照2022年平均基数和平均费率计算,单位每个月只需要给员工缴35.4元的工伤保险费。通过对比不难看出,单位不给员工缴社会保险产生的经济损失远大于单位正常为员工缴社会保险的费用。

 

来源:乌鲁木齐社保


发布:2023-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