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业务“一网通办”指南
一、办事网址
网络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
网址为:http://zwfw.hubei.gov.cn/
二、可办事项
1、档案接收
2、档案转出
3、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
4、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5、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6、提供档案的查(借)阅服务
7、提供政审(考察)服务
8、存档人员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
三、申请流程
(一)注册登录
可自行选择登录方式,该平台只支持实名办理,需要通过鄂汇办APP人脸识别认证。
(二)搜索事项名称
在“湖北政务服务网”首页“湖北欢迎您”的搜索栏空白处,根据自身需要搜索相应办理事项名称,如“档案接收”。
(三)选择办理层级
点击“在线办理”并选择相应办理层级。若档案存放在“十堰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则选择市本级“湖北省-十堰市”;若档案存放在“十堰市张湾区人才服务机构”,则选择“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依次类推。
(四)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应申请材料,保存并提交即可。
事项办结后,开具证明类办件结果可按申请人要求邮寄至填写地址或发送至其指定邮箱。档案已接收、档案已转出等办结信息将通过12333短信平台发送至申请人手机号。
温馨提示:在“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事项中点击“在线办理”,直接显示档案存档状态信息,无需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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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