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保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可以。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2019年10月1日起,我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合并实施后,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失业人员,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