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问题解答


一、第一套住房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了,现在又新购买了住房,能否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陕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指引》(陕建发〔2016〕176号)有关规定: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异地公积金贷款)或累计仅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异地公积金贷款)且已还清,且符合商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条件的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职工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多久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符合商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时间间隔限制。

 

三、职工婚前买房,婚后配偶能否作为主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果该职工的配偶符合商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作为主借款人来申请贷款。

 

四、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否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个人缴存者”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能否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冲还贷”业务?

 

“月冲还贷”业务仅支持在商洛中心缴存、商洛中心贷款的职工办理,暂不支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贷提取业务。

 

线下咨询办理渠道: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管理部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具体地址、咨询电话请登录“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查询。

(http://gjj.shangluo.gov.cn/)


来源:商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