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社保)缴费档次标准、政府补贴标准


山东省《关于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一)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全省统一设为每年100元、350元、500元、8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8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各地最低缴费档次高于省定最低标准的,或者最高缴费档次高于省定最高标准的,继续按原标准执行。已经启动缴纳2023年度居民养老保险保费的市、县(市、区)可以顺延一年执行。

 

(二)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对选择100元和35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对选择800元及以上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市、县(市、区)政府可适当调整缴费补贴标准,引导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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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山东省 关于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2-11-14]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