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纳入保障范围的退捕渔民,政府如何补助?


答:根据不同人员从业情况设定专业捕捞渔民和兼业捕捞渔民两种身份,由当地政府结合财力情况自行确定补助年限和补助标准,补助年限最多不超过15年,每年补助标准为:专业捕捞渔民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0%×12%,兼业捕捞渔民不超过当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最高档次。

 

政府补助实行“先缴后补”。退捕渔民参保缴费后,凭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逐年向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政府补助,经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汇总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政府补助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补助给退捕渔民个人。如退捕渔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时实际享受的补助年限不足当地政府规定的补助年限,凭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领取待遇相关证明由当地政府一次性支付剩余补助款项。

 

政策依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养老保障指导意见及江西省重点水域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指导意见的通知》(赣农字〔2020〕4号)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