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关于企业职工病退的知识:病退条件、病退年龄、办理流程…


二十大报告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在今后的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的立场和观点,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这不,前几天,就遇到一个关于病退的问题,迫使自己对我省病退政策进行了整理分析。

 

关于病退条件

 

在职企业职工(不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病退手续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二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累计缴费满十五年;三是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依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关于办理流程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本人出具相关病伤资料,向本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初步审查,认为符合因病或非因工退休(职)条件的,填写《陕西省病伤职工劳动能力检查鉴定审批表》一式三份,随职工本人退休(职)申请及病伤资料,上报市、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市、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将鉴定结果通知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本人。对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经所在单位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职工所在单位填写《陕西省职工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携带职工本人档案及已审批的《陕西省病伤职工劳动能力检查鉴定审批表》,报市、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特殊工种退休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依据陕劳社发[2000]76号文件)

 

关于办理期限

 

正常退休、因病退休(不含劳动能力鉴定审批程度所需时间)的审批,劳动保障部门原则上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批完毕,其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则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初步审核完毕。

 

关于审批时间

 

常见的情况有两类:一类是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早,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或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时间晚。另一类是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晚,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年龄或累计缴费满十五年时间早。客观上讲,由于病情忽好忽坏,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也在变化过程中,人社行政部门无法准确掌握,只能以办理病退手续时职工劳动能力状况作为处理问题的标准,因此,企业经办人在为职工办理病退手续时,应尽量把控好时间,保持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与申请病退时间基本一致。如果真的遇到了劳动能力鉴定时间早于办理退休时间的问题,建议重新做一次劳动能力鉴定。

 

相关文件目录:

 

1、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4、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劳社发[2000]76号)

 

5、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因病退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2]116号)

 

6、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规范全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3]7号)

 

7、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企业职工因病退休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发[2005]119号)

 

8、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退休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劳社函[2005]421号)

 

9、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私营企业职工办理因病退休问题的复函(陕人社函[2010]689号)

 

来源:老杨说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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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