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攻略


自2022年9月30日起,吉林省各市(州)均已双向开通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实现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解决了慢特病参保人垫资压力大、来回报销奔波苦的困难。


为了顺利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参保人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和异地慢特病待遇备案,符合条件后即可在选定的定点医药机构享受慢特病待遇。


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APP、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网上经办大厅或到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如已经存在有效的异地就医备案,无需重新申请。


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


参保人可持《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至参保地定点认定机构进行资格认定;也可持《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在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慢特病认定机构或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如已经存在有效的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无需重新申请。


跨省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


参保人需要将认定机构填写完整后的《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上传至参保地网上经办渠道或携带材料至医保服务大厅办理申请跨省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


如已经存在有效的本地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可持身份证至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变更定点业务。


所需备案材料包括: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

2.《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

3.诊断书;

4.病历;

5.检查检验报告单;(3、4、5可根据病情提供)

6.由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如参保人已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待遇资格认定和跨省门诊慢特病待遇备案即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慢特病定点服务机构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直接结算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参保人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试点地区开通门诊慢特病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和开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信息。


目前,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尚在试点阶段,如果在结算过程中遇到问题,参保人可咨询12393服务热线。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