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社保中心:申领失业保险金服务指南


1.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经办机构不审核失业人员是否办理了失业登记,不需要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

 

2.申领主体:参保失业人员。

 

3.申领途径:

 

(1)现场申请:向兵、师、团级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就近申领;

 

(2)网上申请:可登录http://si.12333.gov.cn、兵团12333微信公众号、掌上12333手机APP、电子社保卡、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支付宝线上申请。

 

4.所需材料:无。

 

5.办理时间及办理时限:周一至周五10:00-18: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业务审核5个工作日。

 

6.告知方式:短信告知或网上告知。

 

7.监督投诉方式:兵团12333



相关业务链接:

  1.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
  2.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3.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新疆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