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关于延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的通知


各县区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各县区税务局,市医保中心: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市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从即日起延长至2022年2月25日,缴费渠道不变。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税务部门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做好参保缴费工作。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长治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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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