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2003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的通知
沪劳保综发〔2004〕12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现将200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及增长率公布如下:
一、200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22160元,月平均工资为1847元,比上年增长13.8%。
二、2003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19612元,月平均工资为1634元,比上年增长14.4%。
凡按2003年全市和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4-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