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遂宁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遂劳社资〔2005〕20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三园区劳动保障与民政事务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业:

 

我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府函[2002]295号)文件的规定,我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制定完成,现予以发布。

 

附件:《遂宁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二00五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遂宁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04年遂宁市国民经济及劳动工资主要情况

 

全市2004年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93.50亿元,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0.1亿元,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66.3亿元,增长18.6%;第三产业增加值67.1亿元,增长12.6%。固定资产投资72亿元,增长12.1%。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1亿元,增长10.7%。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2519元,增加332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20元,比上年增加516元,增长17.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6.8亿元,增长12.2%。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104.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7%以内。

 

2004年,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5.27亿元,增长11.39%;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134元,增长11.47%。年末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14.93万人,比上年减少0.36万人,增长11.5%,企业在岗职工8.91万人,比上年减少0.35万人。

 

二、200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200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全面、科学的发展观、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实现遂宁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2005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20亿元,预计增长12%,第二产业77.50亿元,增长17%,第三产业79亿元,预期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4.85亿元,预计同比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75元,增加355元,预计增长6%。农民人均收入2669元,增加150元,预计增长5.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9%,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三、2005年我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1、根据国家对工资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劳动部规定办法对工资增长水平进行测算分析,并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确定我市2005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1.2%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6%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在岗职工货币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

 

2、企业要运用好工资的激励机制,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工资指导线和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工资指导线合理地确定企业工资增长,妥善处理好企业工资水平和各类人员的工资关系,充分体现工资的激励机制,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

 

3、国有股份制企业应按国家有关政策,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控制工资增长水平,企业工资增长原则上都不得突破指导线规定的上线,少数的国有控股企业因特殊情况使用工资确需突破工资增长上线的、应报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4、非国有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进行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非国有企业,应将工资指导线作为确定年度工资增长的重要依据,并积极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5、企业的工资水平无论是正增长或是负增长,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05-11-08